在天津滨海新区一家小型科技企业从事后勤工作的张旺,日前给本报投诉版新浪微博发来信息反映:他最近一周已经为办公室换了两卷传真纸,而接收到的传真居然全都是推销发票的广告信息。张旺说:“虚开发票是违法行为,这样明目张胆地发广告,实在让人气愤。”
红桥区的高先生也给本报发来电子邮件反映:今年他公司发的部分年终奖需要以等额发票换取,不少手头发票不足的同事就从发票贩子手中购买。
针对读者反映的情况,记者首先通过QQ联系到了远在广东深圳的发票卖家小林,说自己需要开1万元的增值税发票。小林说:“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都能开,只要把所要开票的产品名称、单价、金额、收信人的地址等资料传过去,马上就把增值税发票快递到天津,按开票金额的5%收取手续费。”当记者提出发票真伪的问题时,小林表示,发票可以先寄过来,验票后付款。
记者又通过电话联系到另一位卖家。当记者表示要开5000元餐饮发票时,对方以数额太小挂断电话。随后,记者又按照一条短信所指,联系到自称是税务顾问王经理的电话。他告诉记者,可以开包括工业企业、货物销售、服务业、广告业、运输业在内各种行业的发票,种类齐全,而且还有手写、机打两种发票可供选择。
市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,“代开发票”弄的多数是假发票,也有极少数是偷取正规公司开发票的机器,或者登记了“皮包公司”专门倒卖发票。这些都属于违法行为,市民发现有开假发票的情况,可到税务部门举报。虚开、买卖发票是一种违法行为,情节严重要追究刑事责任。
德唯律师事务所苏文辉律师介绍,很多单位发年终奖采用报销形式,要求员工拿普通发票兑换;还有单位购买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为了少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;此外,一些公司报销时没有正式发票入账,积攒到年底,就采取购买发票的形式入账,基于这几种情况,年底代开倒卖发票才会集中出现。
苏文辉表示,根据2011年5月1日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,“虚开发票罪”成为一项罪名。虚开普通发票,情节严重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此外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还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虚开发票的行为,“虚开发票”既包括不得为他人、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,也包括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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